1.檢修前要明確維修內容,準備好檢修工具、材料、需要更換的零部件、檢測用的儀表和儀器;要確認停電檢修、確認停電范圍并做好停電標記;要分清檢修場所的性質、爆炸危險場所的危險程度、危險區域的類別。
2.在爆炸危險場所進行檢修時,不能采用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具,要用規定的防爆工具,檢修時采用的儀表和儀器也需要是防爆型的。
3.在條件允許下,盡量將需要檢修的防爆電器移離現場進行修理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也要確認不會形成爆炸環境條件下限時完成。
4.在拆卸和組裝防爆電器與防爆性能有關的部分時,決不能損壞其他部位的防爆性能。
5.檢修后再投入使用前,應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調試。在恢復電氣性能的基礎上,保證恢復防爆性能才能投入運行。
6.檢修內容
6.1 小修
a)清除設備殼體內外灰塵,污垢;
b)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;
c)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;
d)清理隔爆面、除銹,涂敷薄層防銹油脂,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;
e)測量隔爆面間隙,檢驗外殼完好情況;
f)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;
g)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個別零部件;
h)充油設備取油樣,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;
i)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他缺陷,并進行修理。
6.2 中修
除進行小修項目外,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:
a)設備解體檢查,徹底清掃;
b)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生的局部變形;
c)全面檢驗電氣、機械結構、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;
d)修理隔爆面,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;
e)按規定進行電器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。
6.3 大修
除中修項目外,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:
a)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,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;
b)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、芯架及其配線;
c)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;
d)按規定引進電器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、控制、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;
e)更換局部范圍內的電纜線路、鋼管配線;
f)進行電纜線路、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防銹刷油。
7.建立設備檔案
新、老用戶均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。從設備安裝、試車、運行、檢修、缺陷處理、事故修復,革新改造,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、報廢,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據,收集齊全,整理歸檔,以便查閱。